字數統計 5197
YI YI:這件事衝擊的層面不小,就我消息,最近特殊疾病的毛孩家長最好先備藥。
(綜合回應):庫欣、癲癇、利尿劑、心臟病藥.....
。。。。。。。。。。。。。。。
邱丞正
順便科普一下獸醫藥的問題。伊甸講的這個事情分成兩個部分:人用藥能不能轉為獸醫用?以及獸醫用藥沒有人進口。
人用藥的部分,像是急救用的強心劑,或者腎貓用的點滴,原本在台灣只有藥商可以合法進口製造,由醫師(人醫)和藥師依人類的醫療常規處方使用。
不過,實際上很多人類用的藥,貓狗也都可以用,所以獸醫就會拿人用的藥物來救貓狗。但獸醫不是人醫,如果依照台灣的醫療法規做嚴格解釋,理論上獸醫不能購買、也不能任意使用這些人用藥物,必須經由藥師處方才能給予。
目前這部分暫時是以行政方式列出500多種人用藥,特許獸醫可以拿來用,但在這500多種藥物以外的人用藥,獸醫用了就違法。
2019年以前,還有藥商願意私下賣藥給獸醫,但2019年食藥署推動藥物流向制度,藥商賣非成藥幾乎都被列管,變成獸醫沒辦法取得500多種藥物以外的人用藥,就跑去抗議,還造成人類藥師公會跟獸醫公會的互打,兩邊互噴的結果是動保法修法卡關,目前人類藥師暫時佔上風,但獸醫也沒有被檢舉的案例出現。
也就是說伊甸這個案例會有很高機率被用來打獸醫公會,進而讓獸醫師在法律戰上落敗…….
至於外國的動物用藥台灣沒有進,這個問題相對單純。只有藥商才能向農委會申請動物用藥的核准字號,有藥商願意進口,獸醫才能在台灣合法買到藥商包裝出產的動物用藥,進而投藥。
偏偏動物用藥市場超小,人類的罕病藥物還可以靠健保給付多少補貼藥商,動物用藥沒有這個機制,藥商當然不可能幫你幾十隻貓狗進口特殊用藥…….
至於貓傳染性腹膜炎,那個是外國藥商不願意把藥拿出來申請上市,而不是台灣有沒有藥商敢進口的問題。中國藥廠敢私下製造是因為他們不怕被告,但台灣藥廠不可能去侵害美國藥廠的專利,幫你做441。 (2020.04.30.AM01:42)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915514422396125/posts/1029259321021634/?comment_id=1029311767683056
。。。。。。。。。。。。。。。
Daniel Choi(2022. 04. 29. PM11:48)
怎麼這位人醫兄會覺得一個國家的醫生想要用藥去治療病患
就是單純為了收費?
#拜託慈濟看病也會收錢好嗎
執行業務所得賺錢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賺錢了就不是好醫生了嗎?
誰不要養家?誰不要還貸款?誰不要生活?
不管是開業還是受僱,人醫/牙醫/中醫的收入是獸醫師的好幾倍,所以開藥就是斂財?那……在座的各位唸醫學相關前是不是都要先簽切結書行醫不得賺錢?
說起來,這個世道真的很奇怪,一個國家的醫生想用藥,
還得醫生們自己去推動立法?
學校只有教我們如何診斷和治療,還真的沒教過我們用藥要自己去推立法!
請教一下哪一國的獸醫學院有教這課程!
這件事不是應該由國家帶頭推動立法,家屬相挺的嗎?
怎麼就變成了獸醫師自己活該了?
沒藥可治從來受苦的都不是醫生好嗎。
其實對我們獸醫來說這件事再簡單不過了。
這麼要求我們也很好辦事啊。
那大家都來只用列表上有的藥來治療我ok的,
誰用列表外的大家一起來檢舉,反正最苦的一定不是我們。
我們只要平常打打疫苗、健康檢查和做簡單的手術就好。
(這些都不會觸法又甚少醫糾)
那種沒藥可用的,我就頂多翻書或文獻給飼主看看然後說:
「不是我們不想治,是這個國家和部分飼主不給我們治,因為治好了你們說我們斂財,治不 好我們就被告然後變成違法的罪人。」
不是我們不能治,我們就是不會治啦。(某些人醫很會嘴,都說是我們不會治,好啦好啦,我們都不會治。)
不過再仔細想想,這樣或許真的也是不錯耶~
沒有醫糾、沒有治療失敗、沒有急診爆肝、沒有抗生素濫用(我平常還真的不太開抗生素),這樣美好的獸醫國度,還真的不錯呢~
#都沒藥了還開什麼24小時急診_還救個屁
我知道一定有人會扯什麼專案申請,
我就不相信這麼多病,你能專案幾個,
然後一個專案一個藥,看多少人能付得起那個成本和時間的代價。
先說沒有看不起飼主付不起錢,但是專案的代價總歸要有人吸收。那個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絕不會是原廠/代理/獸醫來吸收的嘛,是因為有部分飼主一定會反駁說他們沒有付不起,我指的多少人是從人均收入來看的嘛。
至於時間嘛,反正有case我們再來申請唄(飼主當然要先預付),時間來不來得及就看上天囉,不然專案囤貨過期了誰來吸收。
對了,別想著最後還有四所大學(台大/中興/嘉大/屏科)的教學醫院可以治療喔,
他們一點都不著急呢,大學還不是帶頭違法用藥ing~(啾咪)
雖然學校是最有話語權的單位,可是大家都知道,
學校最怕的就是帶頭打破常規的人(不是嗎?)
#農委會也不用期待了
光是動物用藥到處都可以買,然後飼主可以自己去藥局買藥治療自家動物,還有網上一堆無照甚至連獸醫的都不是都在執行醫療卻罰不了和管不了。
只能誠心誠意祝福大家的動物都永保安康~
大不了獸醫們改行寵物溝通,我敢肯定獸醫師掰的絕對會比大部分人都準~
https://www.facebook.com/geniusdaniel/posts/5717139211634012
。。。。。。。。。。。。。。。
【 截取別人的截圖,文章時間推算是 111.04.30 】
。。。。。。。。。。。。。。。
頭份市 小花動物醫院 Fleur Animal Hospital (2022. 04. 29. AM11:41)
既然移送檢調,法律面的對錯,交給法院。不討論個案。
「老問題,新苦主」
藥物問題,小花曾2014-2020期間參與過多次的防檢局會議與立法院的攻防,這部分就是用藥問題的原罪,雙方主管機關不願跳脫框架,不願意採負面表列,造成獸醫師取得藥物困難重重。
很多只會嘴的網民,說,獸醫師要去立法院要求立法,殊不知獸醫師能在立法院內人微言輕,搞動保的動保蟑螂聲量都比獸醫師任何團體還高,獸醫師就5000票而已,要推動法案,真的是嘴巴叫別人去最快,能選上地方議員已經是偷笑了。
問題還是回到用藥議題對於獸醫師極度不友善。
「遵守法律,人人有責」
網民說,難道動物就該死嗎?2020年底小花與高雄市獸醫師公會理事 蕭序諺(高雄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擬參選人) 合作,為了動物進行腎上腺功能亢進症的診斷,走了3個月的行政程序,完備購藥合法程序。
等待的合法的過程期間,有些動物享受不到合法進口藥物的甜美果實而死亡也是有的,這算是遵守法律動物就該死嗎?化療藥物更是具有急迫性,一直走行政程序走完也死了。
「怎麼期待獸醫師的角色...」
獸醫師要守法,要救治動物,要安撫飼主,要承擔風險,都是獸醫醫療人員業務範圍。用藥環境極度不友善之下,有什麼問題嗎?
舉個例子,獸醫師醫療就像跑一場特殊的全程馬拉松,有獸醫師一直很努力要3小時內完賽,有人只求不想被關門。全力往前衝的,全力衝冒著阿基里斯肌腱斷的風險,終於達成破3的里程碑,卻也被告上法院,因為使用禁藥,取消資格,踢出馬場。
反而只求不被關門,平平安安的無傷無痛走回終點,不用禁藥,就沒事,一生平安。是不是哪裡怪怪的。
不可諱言,少部分獸醫師的觀念或是知識落後,我們一直都很在乎一起進步,但身為飼主的您,在乎的是怎樣的獸醫師角色呢?我們一起撇開禁藥問題不看,死於藥物併發症算是獸醫師的原罪嗎?
禁藥議題會放大了藥物併發症的效果,任何藥物都可能引起肝、腎衰竭,哪張仿單上敢寫不用擔心我們的藥,本藥廠掛保證不會造成肝腎衰竭呢?是禁藥導致腎衰竭還是藥物導致腎衰竭,禁藥是獸醫師的問題還是藥物主管機關呢?
「內科系獸醫師現在褲底一包...」
正面表列下(只有法律明文列出來的藥物才能用),無論是禁藥或非禁藥,目前主要都有購入困難的問題,導致內科系獸醫師淪入到無藥可用,面臨隨時違法的窘境。
身為外科系的我,無法沉默,可想而知最後會變成外科系也會受到影響。
「不然歷史只會重演悲劇」
要修法,確實要修法,又回到原點,人醫與獸醫主管機關的無能,不然只是懲罰為了動物全力向前衝的獸醫師。
短期間內不可能修法,獸醫師在該死的武漢肺炎疫情期間都不被認為是維持社會運作的人員,只能跟著普羅大眾排疫苗了,要期待修法先確認獸醫師的法律地位,有點難。
期待用藥的議題優先法案,只靠獸醫師團體絕對是不夠的。
「三輸,哪次不三輸了」...
所以,小花會放生飼主不是沒有原因的,就是在避免後續延伸的問題,如果以下基本事項都無法配合,寧願三輸。
1.故意失約放生;
2.不尊重場域下醫療人員放生;
3.不聽醫囑的放生;
4.疑神疑鬼的放生。
三輸,總比被銬,送進監牢,面對大筆賠償好吧!
(註)動物藥品管理法第35條第一項
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https://www.facebook.com/FleurAnimalHospital/posts/5066974683387817
。
翁伯源──覺得心碎了。 (2022. 04. 30. AM07:44)
看到動物用藥的窘境,其實3年前就已經向主管機關提出相關的意見,最後還是石沈大海,或許這次的事件是個契機。
動物用藥問題相關建議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相關修正:
我國「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係指管理動物用藥品之最高指導原則及規定。其設計及訂定時間於民國六十年,其中雖歷經九十一年兩次修正及九十七年、一百零二年和一百零五年修正。但修正皆為法條內容的罰則及製藥產業的法條鬆綁,並無法對於日新月異的伴侶動物藥物使用及管理提供相關適用的法條。導致伴侶動物相關的進口藥物申請程序困難,審查機制過於繁縟,以致進口藥商申請意願降低,甚至臨床獸醫師更加困難取得相關藥物,必須鋌而走險利用不合法方式取得藥物。
有鑑於經濟動物的藥物使用及伴侶動物的藥物使用屬於完全不同的領域範疇,當初動物用藥品管理設計乃依照管理經濟動物的方式,採嚴格有效管理,避免藥物殘留及藥物的安全性為主。但是經過50年的變遷,這原本設計給經濟動物的藥品管理辦法應該徹底大範圍檢討,重新修定動物用藥品的管理及審查機制以符合當前社會所需,這才是根本解決之道。更何況台灣目前的動物保護法通過後,對於伴侶動物福利更加重視,不應該因為法條的老舊而限制了伴侶動物使用藥物的權利,更讓臨床獸醫師在藥物的取得及使用附加上了許多的桎梧,窒礙難行。
建議應於動物用藥品管理辦法,另增一章節為伴侶動物用藥品管理準則,制定相關伴侶動物藥品審查機制以簡化審查流程,讓更多藥商願意進口藥品到台灣市場。另外在動物用藥品不足時,獸醫師可以專案申請進口其需要藥物,雙軌並行。原本規定的經濟動物或畜禽用藥品毋須更改,讓伴侶動物的藥物管理可以與原本經濟動物用藥品管理方式脫鉤,這樣方能解決伴侶動物臨床獸醫師相關動物用藥品的問題。其能以有效的管理來替代市場偽藥及假藥的流竄,反而造成伴侶動物藥物使用的風險,危及動物福利。
建請各位長官鈞鑒,除了需要與衛福部積極溝通將人用藥可以放行使用在伴侶動物身上以外,我想獸醫本身相關動物用藥品管理辦法的修訂也是刻不容緩的事情,這樣才能完全解決動物用藥品不足的問題。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https://www.facebook.com/wongboryuan/posts/10219664363629541
。
狗腫瘤癌末的飼主留言:「之前醫生跟我們說國外針對治療腫瘤標靶藥物一罐50顆要三萬?你買不買?」
。。。。。。。。。。。。。。。
111年4月 台灣用於動物的藥品,戰火再起
https://cherishdogs-animals.blogspot.com/2022/04/1114_30.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