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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

法律 - 虐待動物 4

字數 7267

天空部落格長時間系統不穩,目前正在整修,以下資料是從 Google頁面庫存 抓出來。

本部落格寫出的判決書,不包括[撤銷告訴]、明確的[過失傷害],[過死致死罪]、沒寫完整 "事實" 者。 網址無法連結,請依案件資料至司法院判決書查詢。

法律 - 虐待動物 4

被告拿玩具槍在停車場射狗。

基隆、瑞芳簡易庭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4,基秩,33
【裁判日期】  1040630
【裁判案由】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裁定    104年度基秩字第33號
移送機關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被移送人 周節林
     周節金
上列被移送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經移送機關以中華民國104 年5 月15日基警二分偵字第0000000000號移送書移送審理,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周節林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處罰鍰新臺幣伍仟元。扣案之空氣槍貳把(含彈匣貳個)、瓦斯鋼瓶肆支及塑膠BB彈壹包(約壹仟顆),均沒入之。
周節金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處罰鍰新臺幣伍仟元。扣案之空氣槍貳把(含彈匣貳個)、瓦斯鋼瓶肆支及塑膠BB彈壹包(約壹仟顆),均沒入之。



花蓮簡易庭(含鳳林,玉里) 裁判書 - 民事類
【裁判字號】103,花小,293
【裁判日期】1040709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裁判全文】宣示判決筆錄
原   告 柯淑齡
被   告 莊宗睿
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本院103年度花簡字第243號),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院103年度花簡附民字第15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民事庭,即本院103年度花小字第29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04年7月9日在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簡易庭公開宣示判決,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捌仟元及自民國103年9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被告如以新台幣捌仟元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訴訟標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三、本院之判斷:
(一)被告於103年2月24日上午行經花蓮縣花蓮市○○街00巷00號房屋前時,因原告所飼養犬隻大聲吠叫,竟以左手拉住犬隻頸部狗鍊、右手持刀揮砍之方式砍擊犬隻方式損壞原告所飼養、分別名為「小黑」、「小虎」之犬隻,致小黑受有右眼球破裂、傷口深及見骨等傷害,小虎受有右臉頰15公分傷口深達頭骨、尾巴4公分傷口傷及尾椎骨等傷害,被告並因毀損罪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4,原花簡,84
【裁判日期】 1040629
【裁判案由】 動物保護法等
【裁判全文】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原花簡字第84號
聲 請 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署
被   告 李益賢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4 年度偵字第193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李益賢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開山刀壹支沒收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4,原簡上,19
【裁判日期】1041001
【裁判案由】動物保護法等
【裁判全文】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原簡上字第19號
上 訴 人
即 檢察官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益賢
選任辯護人 王政琬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動物保護法等案件,不服本院中華民國104 年6月29日104年度原花簡字第84號第一審刑事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104 年度偵字第1936號),提起上訴,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李益賢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李益賢之父之表妹張盈盈為唐榮華之妻,李益賢與唐榮華、張盈盈比鄰而居,於民國104年4月4日凌晨1時許,酒後行經唐榮華位於花蓮縣秀林鄉○○村○○00號住處前,因不滿唐榮華、張盈盈所飼養、名為「Lucky 」之黑色土狗對其吠叫,一時情緒失控,竟基於毀損他人物品及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之犯意,返回其位於同村重光62號住處拿取其父所有之番刀1支,朝該土狗喉嚨猛刺1刀,唐榮華聽聞該土狗之哀嚎聲,隨即外出察看,李益賢迅即逃離現場,該土狗於同日上午 9 時許因失血過多死亡,足以生損害於唐榮華、張盈盈。嗣經唐榮華報警處理,始循線查悉上情,並扣得李益賢作案用之番刀1支。


毛孩被拐 慘遭斷頸棄屍 | 蘋果日報 - (2015年03月09) http://mcaf.ee/kje3q


被告說飼主的狗沒有繫鍊子、要咬人,事實是狗在飼主的庭院內、有鍊子、狗無法跑到馬路上。 被告在警察詢問時說狗有鍊子,法院開庭時又說狗沒有鍊子。  警察到現場拍攝狗受傷的照片,狗有鍊子。 後面狗受傷的事項,被告一再說謊。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3,花簡,243
【裁判日期】 1031030
【裁判案由】 毀損
【裁判全文】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花簡字第243號
聲 請 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莊宗睿
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103年度偵字第204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莊宗睿犯毀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3,簡上,62
【裁判日期】 1040127
【裁判案由】 毀損
【裁判全文】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簡上字第62號


毒狗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3,簡,2025
【裁判日期】 1040105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2025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榮灶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3 年度調偵字第474 號、第475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農藥「加保扶」壹瓶,沒收之。



臘腸狗皮包骨慘死 飼主親口承認:3星期沒給食物飲水 ( 2014年12月31日 10:48)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31/445774.htm


工人運動險遭狗咬 怒鎖喉推3女 (2014-12-29 自由時報)
警方認為,蘇男行為疑涉傷害罪,另飼主遛狗未繫狗鍊,狗追吠他人,飼主恐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42924


狗吠人 男怒鎖喉女飼主 (2015年05月18日蘋果日報)
情緒失控
男子蘇克政去年十二月底,在三峽台北大學校區晨跑,黃姓女子則在遛狗,但黃女的狗對蘇男吠叫,蘇男不爽,拿石塊丟狗,黃女喝斥阻止,蘇男竟一手抓住黃女脖子,更將她推倒受傷。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傷害罪,判處蘇男拘役十天,得易科罰金一萬元,全案可上訴。
狗吠人 男怒鎖喉女飼主 | 蘋果日報 - http://mcaf.ee/kyo4m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4,簡,1548
【裁判日期】  1040429
【裁判案由】  傷害
【裁判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簡字第1548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克政



【中視新聞】捆頸活吊毛小孩 虐狗男稱"好玩" 20141216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6PVCc3fj7Q

台北縣保護動物協會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823735921003529


酒後,在魚缸內洗手,把魚捏死

【裁判字號】 103,易緝,16
【裁判日期】 1030930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易緝字第1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翁家偉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2 年度偵字第9624號),本院認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改依通常程序審判,因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再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翁家偉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甩兔女大生痛哭自責 動保所罰1.5萬(2014-08-22  13:27 自由時報)
〔記者湯世名、吳為恭/彰化報導〕彰化縣大葉大學陳姓女學生甩兔涉虐事件引發外界批評,陳女22日接受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人員約談時痛哭說,由於近來天氣熱,兔子活動力降低,為增加兔子運動量,才會以空拋方式讓兔子運動,並非要虐兔,動保人員則確認陳女有虐兔事實,但念其初犯並深具悔意,決定開罰1萬5000元。
該名21歲的陳姓女學生,20日帶著一隻灰色的迷你兔與男性友人到大村鄉村東國小,在學校操場抓起灰兔長耳甩拋到數公尺遠,過程被一旁的民眾拍下影像,PO到網路,立即引起網友大罵「蛇蠍女,太可惡」,甚至發起肉搜。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人員昨天到大葉大學約談陳姓女大生,女大生疑因無法承受外界輿論的壓力,一度痛哭10多分鐘,在師長不斷的安撫下才能邊哭邊接受訪談。
陳女說,這隻迷你兔是她今年4月時在夜市花了200元購買,她很疼愛這隻小灰兔,由於近來天氣熱,兔子活動力降低,她才會在下午時分帶著兔子到附近國小的操場活動,以空拋的方式讓兔子運動,絕對不是要虐兔,事發後她很自責、後悔,以後再也不會這樣做了。
大葉大學主任秘書侯雪娟前往學生宿舍探視被陳女拋甩的兔子,發現牠活動力很旺盛,沒有受傷狀況。侯雪娟表示,校方將開會討論是否對陳女作出懲處,並持續追蹤輔導,往後並將更強化學生愛護、保護動物的涵養。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表示,他們認定丟兔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緩,考量行為人還是學生,且深具悔意,決定裁罰1萬5000元,希望行為人以後可以愛護動物、尊重生命。

兔子很脆弱

作者 Xp3310 (Nokia)
標題 Re: [新聞]500網友肉搜!熱褲「甩兔女」確定是大葉大
時間 Fri Aug 22 02:01:06 2014
..... 兔子的骨頭非常脆弱,從那麼高的地方下來,有非常大的機率會骨折.....
..... 兔子在遇到危險,緊張害怕的時候,會想要回到熟悉的味道或是熟悉的人身邊.....
https://disp.cc/b/163-82NX


 2014年3月動保處檢驗湯汁為狗肉湯。 確定賣狗肉被罰五萬元。
2014年7月,某飼主老米克斯狗被偷,在此店被救出。

前因:林志陽 2014. 7月21日 Facebook:http://on.fb.me/1pDD1Wp
救援:林志陽新增了 2 張相片 — 在茄萣某處 2014.07.23.。 Facebook:http://on.fb.me/1pDDec8
陳亦薇:很多人建議說希望把事情來龍去脈打成文章,好讓給大家一個警惕,我不是主人,是主人的好友,和絨絨見過無數次面,很雞婆的po了很多尋狗文。 ( 2014.07.23) Facebook:http://on.fb.me/1pDE4pk

狗肉店偷牽狗 飼主、網友即刻救援 (2014年07月23日 11:32 林宏聰 中時即時)
高市動保處代理處長葉坤松表示,3月曾對老夫婦開罰5萬,但當時僅湯底驗出狗肉成分,屠體並非狗肉,對方因而訴願成功;這次除了查扣獲救的狗兒,沒入店內屠體進行檢驗之外,也將依《動保法》宰殺犬隻開罰10萬以上,並持續列管。
全文:http://goo.gl/6nQeBn

原來上回被逃過了,可惡!有狗被殺了!


偷家犬宰來賣 無良夫妻罰不怕!(華視  2014-07-23 18:58 華視新聞 影片)
http://goo.gl/oQczeU
網頁保存有時間限制,請快閱讀 或 .....


王春金(2014.07.23)
經過一番曉以大義
她終於坦承殺狗
全程殺狗手法描述鉅細靡遺
每個孩子都是活活打死後除毛宰殺
內臟更以一份三百元賣給釣魚的釣客
殺狗人坦承錯誤
希望自發性的下跪能獲得大家的原諒
大家覺得呢?
Facebook:http://on.fb.me/1noURhb


民眾自己查案、查車牌、線民報料、關說警察高層才能拜託警員出動、政府的動保員也是慢吞吞;似乎角色互換,誰是受害者?

林志陽 (2014.07.24)
這次的救援成功後,部分媒體有採訪並報導此事件
但其實實際發出後,跟事實有頗大的差距
尤其是某社對於警方威猛的表現之描述,可用荒唐來形容 [不過在愛犬平安無事後 這些其實也不是這麼重要了]
於是,在事件落幕後 我決定打一篇較為詳盡的紀錄,讓大家能比較了解整件事情的經過,在這之前,我還是要先感謝妹妹強大的人脈,和一同協尋的友人及提供線索、幫轉貼的網友們在每一個環節上的相助,因為有你們 絨絨才得以順利獲救,
全文: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819117911440552&id=100000270536827

與上文是相同的,另外可看網人的回應:

作者 smallpuma (小山獅)
看板 dog
標題 Re: [協尋] 請大家幫忙找出竊狗夫妻車牌
時間 Thu Jul 24 21:28:22 2014
PTT:http://goo.gl/rHOzSh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2,易,2208
【裁判日期】 1030718
【裁判案由】 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易字第2208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佩臻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
偵字第11491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重傷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甲○○明知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竟於民國101 年12月22日9 時許,在其位於新北市○○區○○路0 段000 號12樓之8 居所內,因不滿所飼養之紅貴賓犬
    「momo」撞破狗籠、咬家具,即以髮圈綑綁該犬雙前腳,使其無法自由活動且血液無法正常流通,隨後逕自外出而將「momo」長時間單獨置於居所內,以此方式無故虐待、傷害動物,甲○○於翌日凌晨某時返回居所後,始將雙前腳腫脹之「momo」送醫治療,惟「momo」雙前腳仍因傷勢嚴重而遭截肢、失去機能。


 臉書貼燒烤殺狗照 越勞被判拘役 (2014-05-27  09:25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來台工作2年半的越南籍黎姓男子,在臉書上張貼以瓦斯噴槍燒烤宰殺犬隻皮毛的照片,新竹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之宰殺動物影像供人觀覽罪,判處拘役10天。
判決書指出,黎文長去年12月26日晚上7點多,在彰化縣某處利用手機登入臉書社交網站,將使用瓦斯噴槍燒烤犬隻皮毛之宰殺犬隻過程照片3張,對外公開張貼於臉書塗鴉牆上,並加註「又要醉了,叔叔」等文字,以此方法供人連結點選觀覽。
經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蒐證擷取照片資料,循線查知。黎男坦承有將燒烤宰殺犬隻照片,張貼於臉書塗鴉牆上,卻否認任何罪嫌,辯稱不知道台灣法律規定這樣行為是違法,如果知道就不會這樣做。
然 按刑法第16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被告雖為越南人,既來台工作,本應遵守我國法律,難認有何正當理由可不知我國 法律,且黎男100年6月即已抵台工作,在台時間並不短,且任職於某工業公司,依常情應結識部分台灣同事、友人,也能聽、說一部分中文,因此判處拘役10 天,得易科罰金。


毒死狗還裝蒜 判刑4月 (2014.05.26 03:08 am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桃園報導)
莊姓鐵工不滿鄰居飼養的2隻狗常到他家門口便溺,日前晚間趁鄰居遛狗前十分鐘,在住處前巷弄的空地丟毒餌,致2隻狗誤食死亡,桃園地方法院依毀損罪判處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監視器拍到疑似嫌犯的男子從莊家附近走到空地,但人影模糊難辨,於是莊男裝傻否認,但法官根據警方偵訊時,莊男明確說出使用的是農藥「好年冬」,後來化驗報告檢驗出毒餌含有「好年冬」成份,又莊男家中除了老邁父親外,並無其他男性出入,認定犯行。
莊男接受警訊時坦承將吃剩的雞翅骨頭沾農藥,然後丟在田埂間2、3塊,辯稱是要毒老鼠,「他的狗被毒死,我又不是故意」,但檢方偵訊時,他發現監視器影像只拍到模糊黑影,改口否認放毒餌。
雖監視器拍到的嫌犯影像只能看出是成年男性,但莊父已80歲,長子也才國小六年級,莊的家中又恰巧有「好年冬」農藥,足以認定嫌犯就是莊男。
莊 男毒狗行為觸犯刑法的毀損他人物品罪,以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的惡意傷害動物致死罪,桃園地院從重以毀損罪論處,依莊男放毒餌行為危害性高,所造成損害非輕, 犯後未見悔意,也沒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判刑。【2014/05/26 聯合報】@ http://udn.com/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2,壢簡,900
【裁判日期】 1030519
【裁判案由】 毀損等
【裁判全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2年度壢簡字第9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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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虐待動物 3

 字數統計 6066

天空部落格長時間系統不穩,目前正在整修,以下資料是從 Google頁面庫存 抓出來。

本部落格寫出的判決書,不包括[撤銷告訴]、明確的[過失傷害],[過死致死罪]、沒寫完整 "事實" 者。 網址無法連結,請依案件資料至司法院判決書查詢。

 以下這個案子是什麼?判決書沒寫過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3,審簡,515
【裁判日期】 1030430
【裁判案由】 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審簡字第515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博正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偵字第15283號),被告於本院審理時自白犯罪(103年度審易字第79號),經本院裁定改依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    文
黃博正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捕犬員報復 鐵鉗拔光狗牙(2014年03月20日蘋果日報)
【吳慧芬、劉智維、陳宏瑞╱高雄報導】捕狗大隊竟變虐狗大隊?高市一名黃姓捕犬員指控陳姓隊員因捕狗時被咬,竟拿鐵鉗拔光狗牙,遭指控虐犬的陳姓隊員全盤否認,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要求動保處查明真相議處。 http://goo.gl/dPsaq2

同行的還有黃姓隊員,二人到底是誰做的?


罐頭貓女大生罰勞役,鬧到國際皆知 當庭認罪(2014年02月25日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靜宜大學英文系女學生林碧瑜去年底將愛貓「Kiki」塞進透明塑膠罐,還拍照貼臉書留言「罐頭貓,不乖處罰」,遭人檢舉虐貓,她原本不以為意,直到檢方傳訊才知觸犯《動物保護法》散布虐待動物影片罪,最重可處一年徒刑,隨即當庭認罪,昨獲台中地檢署緩起訴,但須在九個月內服完四十小時勞役。 http://goo.gl/EjZnKw


棄養兔狗告收養人侵占 桃檢不起訴【2014.02.06 02:00 pm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桃園縣藍姓夫妻因欠繳房租,與趙姓房東不合,2011年9月租約到期時搬走,將所飼養的兔子和狗留在原租屋處,趙姓房東發現兔子和狗都餓到奄奄一息,好心照料,為狗找到新飼主,自己則照顧兔子至終老。
藍姓夫妻去年不滿遭催繳積欠房租,還被告上民事訴訟,反告趙姓房東侵占,桃園地檢署調查,認定是藍姓夫妻棄養寵物,趙姓房東基於憐憫之心收養,今對趙姓房東不起訴處分。  2014/02/06 聯合報 http://udn.com/


發佈時間:2013年12月10日
地點:苗栗頭屋尖豐路(頭屋竹苗超市旁)
描述:某路人很可惡路邊尿尿被狗吠,就打狗
先用安全帽打後來拿繩子勒,後面更可惡還拿鋤頭
大家幫忙把他揪出來
打到滿地都是血~真的是太可惡了
請大家幫忙分享出去,一定要把他揪出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JCuo_Zy5Eo#t=112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3,簡,12
【裁判日期】 1030225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1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任志上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偵緝字第94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任志上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 爰審
    酌被告於搬離租屋處,將其所飼養之小狗遺棄在該屋陽台處,且未提供必要之食物及飲水,致小狗死亡,所為誠未尊重動物之生命權,遭虐待致死之小狗為1隻,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改之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警懲。


【動新聞】正妹殺狗1刀斃命 賠30萬獲緩刑(2014年06月19日18:55 蘋果日報)
高雄28歲鄧姓女子去年3月間因被男友飼養的黑色鬆獅犬咬傷,又未獲男友安慰,她滿腔恨意難消,竟把氣全出在狗身上,以水果刀將鬆獅犬「一刀斃命」。高雄地院審理時,鄧女以30萬元與男友達成民事和解,被依違反《動保法》判刑6月,得以18萬元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定讞。
圖文: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19/419108/



裁判字號 (檔案大小)  裁判日期 裁判案由
103,簡上,170 (12K)  1030611   違反動物保護法
102,簡,4456 (6K)   1030327   違反動物保護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2,簡,4456
【裁判日期】 1030327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2年度簡字第4456號

本案被告除了緩刑,還要向相關單位報到做{肆拾小時之義務勞
務}、{接受法治教育課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2,簡,4456
【裁判日期】 1030327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2年度簡字第4456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鄧彙齡
選任辯護人 龔正文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偵字第1166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鄧彙齡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水果刀壹支,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鄧彙齡與鄭豐茂原係情侶,鄧彙齡前因遭鄭豐茂所飼養之鬆獅犬對其咬傷,鄭豐茂均置之不理,遂心生不滿,鄧彙齡明知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於民國102 年3 月21日6 時許,在高雄市○○區○○○路0 號16樓之2住處內,因不滿該鬆獅犬再度對其吠叫,竟基於惡意虐待、傷害動物之犯意,遂持其所有之水果刀1 支(聲請意旨誤載為鄭豐茂所有,應予更正),刺傷該鬆獅犬(毀損未據告訴),致該犬胸腔受有8 公分深之穿刺傷及心臟肺臟間血管破裂等傷害而死亡。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2,易,720
【裁判日期】 1021114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000年度易字第720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朱廷裕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偵字第16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事  實
一、甲○○原於民國100年間至101年11月間,在桃園縣龜山鄉○○村00鄰○○○00號經營「台北犬舍」,詎其竟基於違反動    物保護法之犯意,將其所飼養53隻犬隻關在獸籠內,卻未提供充足食物及水源予其所飼養之犬隻,亦未適當清理犬籠內犬隻排泄物,致犬籠內排泄物堆積,環境髒亂,並致其所飼養之犬隻體型消瘦,身體狀況衰弱,以此方式無故虐待其所飼養之犬隻,致其所飼養之20餘隻犬隻有消瘦、脫水、毛髮糾結、皮膚病等狀況,其中白色狐狸犬1 隻、高加索犬1隻死亡。嗣經民眾檢舉後,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與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派員於101 年11月12日至現場查察,始悉上情。


嫌太吵 當街怒摔2小狗釀1死【2013.11.19 03:06 am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新北市彭姓男子不滿家中新生的兩隻小狗太吵,竟在街上高舉兩隻小狗向前拋摔,其中一隻小狗被摔死。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彭男以殘酷手段虐待小狗致死,輕蔑動物生命尊嚴,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得上訴。
三年前台大李姓博士生殘虐幼貓,把幼貓尾巴皮毛剝去,引起網友撻伐,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虐待動物吃上刑事官司,已是法界普遍的見解。
去年八月,彭家中飼養的母狗生下五隻小狗,但彭不滿小狗亂叫太吵,抓了其中兩隻小狗,當街高舉牠們,再向前重摔;一名路過的陳姓女子見狀報警,將兩隻小狗帶回安置,不過其中一隻小狗傷重不治。
法官指出,「動物保護」觀念已是國際重要的普世價值,台灣也順應世界保護動物的潮流,特別制定「動物保護法」,且行之有年。彭男無視法律,徒手拋擲無力反抗的小狗致死,罔顧動物生命,輕蔑動物尊嚴,不可輕饒。【2013/11/19 聯合報】@ http://udn.com/

【裁判字號】 102,易,613
【裁判日期】 1021113
【裁判案由】 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易字第613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彭鼎麟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偵字第21號),本院認不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簡字第1805號),改依通常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彭鼎麟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吵架被吠 摔死女友愛犬(2013-10-30 自由時報)
新北地院昨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施5月徒刑,另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易科罰金約20萬元;可上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30/today-so20.htm

重點:男女同居,2 人具有家庭暴力防治    法第3 條第2 款所定之家庭成員關係。 男嫌臘腸犬太吵而摔死狗。 女制止男摔狗,男拉扯女致受傷。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2,易,2836
【裁判日期】 1021029
【裁判案由】 家暴傷害等
【裁判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易字第283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施志翰
上列被告因家暴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偵字第12475 號),嗣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判
決如下:
    主  文
乙○○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作者 carol2468 (carol)
看板 cat
標題 [問題] 新竹 清夜7-11浪浪 被摔
時間 Thu Sep 12 19:38:38 2013
..... 有時都會在清夜7-11門口,看到一隻鐵灰色很親人的虎斑貓,今天在7-11門口停車的時候,看到一個光頭胖胖目測約150公分左右的老頭,把那隻貓咪壓在他腋下把玩,然後突然舉起貓把他背面朝地的往地上摔.....
[圖] https://disp.cc/b/163-6xa8


文中說飼主看到被告打死飼主的狗;狗被打死的原因是因為吠叫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壢簡,271
【裁判日期】 1020821
【裁判案由】 毀損
【裁判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壢簡字第271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瑞銀
上列被告因毀損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年度偵字第1311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2,簡上,408
【裁判日期】1040323
【裁判案由】 毀損
主      文                                             
上訴駁回。
丁○○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萬元,及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婦女毒狗 依毀損罪起訴 (2013.08.16 07:57 pm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台中市東勢區種植梨樹的吳婦與鄰居何男不睦,並不滿何男所養的兩隻黃色土狗未繫繩索四處跑動,今年2月3日上午,將摻有藍色不明毒物的鴨翅,丟在何男所有的倉庫旁餵食土狗,何男的兩隻黃色土狗食用有毒的鴨翅後,數分鐘內即暴斃,檢方依毀損罪起訴吳婦。 2013/08/16 聯合報 http://udn.com/


當街打死流浪狗 男子判4月 (2013-08-08 01:53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31歲男子姚安榮,去年被出生僅數月的黑色流浪狗咬傷,竟當街持木棍將黑狗活活打死,遭鄰居報警處理。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致死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共12萬元。
    依動保法的規定,凡是傷害或虐待動物致重傷或死亡,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姚安榮去年3月間出門時,被一隻黑色小型流浪狗朝他吠叫,隨手就拿起地上的木條朝小黑狗頭部猛打;黑狗遭打趴在地,姚還繼續攻擊,直到沒有動靜,才將黑狗移到路旁郵務車下棄置。
    一名李姓鄰居在姚某對小狗施暴時曾出面制止,姚口頭說好卻仍持續攻擊,李旋即返回屋內報警處理,再外出查看時,黑狗已奄奄一息,並在當天因為傷重死亡。
    轄區新店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迅速調閱路口監視器還原姚某施暴過程。
    由於路口監視器清楚拍攝到姚持木棍攻擊黑狗過程,他坦承打狗,但把責任推給小黑狗,辯稱是黑狗先咬他才回擊。北院審理後,認定他觸犯動保法虐待動物致死罪,並以姚曾犯毒品案後5年內再犯罪為累犯,加重刑度判決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易,824
【裁判日期】 1020806
【裁判案由】 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82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姚安榮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
偵字第12136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犯動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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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虐待動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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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虐待動物 2

字元數 (含空格) 約 8832

疑動手傷前女友狗致死 男遭訴(中央社 (2013-03-26 22:10)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6日電)王姓男子因前女友的貴賓狗狂吠,疑動手以致狗腦部受創,醫治近年後死亡,前女友要求賠償調解破裂,王被依違反動保法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住在台南的王男與前女友在民國100年間開車到台中市某夜市,前女友要下車購物,將帶在身邊的貴賓狗寵物「大熊」託給王男照顧,10多分鐘後返回車內。
王男前女友指稱,她返回車內發現「大熊」躺在副駕駛座的腳踏墊,身體僵硬、頸部歪斜,還流口水;經詢問,王男回答「大熊不乖,有修理牠」。
兩人將「大熊」送到台南某動物醫院治療,醫院研判「大熊」疑遭外力導致腦部受創;台中市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做電腦斷層檢查,發現「大熊」的小腦部位有骨碎片。
「大熊」之後出現多種後遺症,經治療近年,101年間出現癱瘓等症狀,送醫不治。王男前女友要求王男賠償,向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請調解,雙方調解破裂,調解單位以王男涉傷害、虐待動物,函送偵辦。
王男則指稱,當時「大熊」在車內亂吠,還攻擊他,他擔心「大熊」碰觸油門造成危險,他用腳把牠夾出,也有管教「大熊」,但否認傷害。
全案台中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王男起訴。1020326



臘腸本來就繁殖場棄養的受虐犬、怕人,主人領養後細心教育,帶出門,莫名其妙在主人面前又被打。
ptt 作者: liebhart (徵三張) 看板: dog
標題: [心得] 高雄六合夜市附近的可怕打狗人。
時間: Mon Mar 18 22:39:47 2013
ikeno:沒辦法嗎?...@@我也有遇過莫名靠來踹狗又走的人說~~
http://www.ptt.cc/bbs/dog/M.1363617590.A.572.html


有血跡照片,慎入!
03.15 動保警察代言狗阿吉,遭人打破頭
小白的哥 - 動保活動 | 2013-03-17 21:10:30
http://hope.9958.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0
郭源明

Facebook: Cynthia Guh ·  這隻狗當時被綁著,而且是一隻缺牙又少了一條腿的殘障狗,如何攻擊人?連警察都已經承認該名男子當時喝醉了,狗狗被打成重傷,有生命危險,警察竟然包庇惡人!臺灣究竟是不是法治國家?究竟是不是文明國家? (102.03.19)



持木板毆流浪狗致失明 男判刑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7日電)30多歲的蕭男涉嫌持木板毆打流浪狗,導致犬隻雙眼失明。法院審理後,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蕭男遭民眾看見涉嫌在去年10月29日下午,在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河堤斜坡以石塊丟擲流浪犬,所幸未造成犬隻受傷。
 法院指出,這名民眾因日前目睹蕭男丟擲石塊,於是在同月31日下午3時左右重回現場,再度看見被告持木板毆擊流浪犬。民眾於是向警方報案,並將犬隻送醫,經診斷流浪犬受有雙眼永久性失明重傷害。
 蕭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被告不知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竟以殘忍手段傷害犬隻導致失明,依違反,判決蕭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20317


【裁判字號】 101,簡,8350
【裁判日期】 1020311
【裁判案由】 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簡字第8350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蕭俊賢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一百零一年度偵字第二九七五九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重傷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推一把踢狗男 女挨告判無罪,小狗咬過女兒 父踢飛(2013-2-27 自由時報)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6月間,新北市洪姓男子帶4歲女兒到公園散步時,一隻曾咬傷女兒的白色小狗突然出現,他先發制「狗」將牠踢飛,小狗倒地抽搐流血,小狗主人李女情急出手推洪男一把,洪男卻聲稱因此受傷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男無法證明確有受傷,判李女無罪。
本案發生於去年6月6日下午5時許。據了解,洪男遭推後,氣得當場報警,等待空檔時,還帶著女兒到旁邊做運動,警員趕抵後用手機拍下洪男手臂;檢方依驗傷單與雙方證詞,認定李女施暴,依傷害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飼主見狀出拳 被告傷害
法官認為本案有疑點,開庭時,40多歲、身高約175公分的洪男氣憤地說,他為保護女兒才把狗踢開,怎料李女向他左手臂重重打一拳,害他連女兒都抱不起來。
身材嬌小、約160公分的李女(34歲)則堅稱,洪男一腳便將狗踢飛,愛犬倒地抽搐流血,她為阻止對方再踢,情急下推洪男一下。
法官苦勸雙方和解,但洪男不肯。因洪男提出的驗傷單僅記載:「主訴遭人毆打左上臂酸痛、肌肉酸痛、骨痛。核視無血腫、無開放性傷口、可自行移動左臂」,處理警員也證稱,洪男手臂雖有紅,但無腫,未發現有明顯傷勢;法官因而判李女無罪,可上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稽查賣捕獸夾店家 議員攔截飆罵(2013/02/05 12:00 綜合報導 華視)
 台南有愛狗人士直擊在大台南地區,有好幾間五金行都違法販賣捕獸夾,接獲舉發的動保處人員也隨及前往稽查,就在愛狗人士與稽查人員回程途中,卻遇上台南市議員謝財旺半路攔車,說是受到民眾請託了解狀況,但是過程中愛狗人士向他說明時,謝財旺議員卻爆粗口,要對方閉嘴。
 站在車子外,動保處稽查人員,正在向半路攔車的議員說明狀況,原來就在剛剛動保處接獲民眾檢舉,有五金行違法販賣捕獸夾,沒想到才剛突擊完,就被民代攔下,當時向動保處檢舉的徐小姐,就坐在車上等待,聽到民代詢問她急著想說明,沒想到,被惹怒的議員,不僅爆粗口,還叫對方閉上嘴巴,雙方因此起了口角,儘管議員現場強調,爭吵是為了警方查緝,有程序上的瑕疵。
 不過事實上,愛狗的徐小姐,早在之前就偷偷拍下,台南地區好幾間的五金行,都違法販賣捕獸夾,她擔心會有人購買,然後濫殺流浪狗,所以趕緊向動保處檢舉,動保處連絡警方積極前往突擊,而且還確定查到了,沒想到卻在途中,遇上民代前來關切。
 我們也在事後問到當事人,他是台南學甲區的議員謝財旺,議員透過電話表示,是對方口氣不好,他才會動怒,而且查緝過程,員警是否應該先向,店家了解狀況再前往查緝,但畫面會說話,這幾家五金行確實就是違法販賣捕獸夾,要是警方先向店家詢問,不等於通風報信,那怎麼可能查得到呢?
影片: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302/201302051190492.html


台鐵人拿石砸狗 飼主怒貼上網(2012-12-18 01:10 中國時報 莊哲權/台東報導)
 打狗也要看主人!台鐵台東站黃姓員工不滿被狗狂吠,憤而拿石頭砸狗造成身心受創,蘇姓狗主人看到監視器畫面怒將影片貼上網;黃員辯稱,公共區域依規定不能養狗,當時是出於自保。
 擔任台東縣鐵路工會常務理事黃崇憲,日前行經台鐵出租倉庫附近時,突然一隻小黃狗衝出來朝他亂吠,他撿起路邊的石頭砸向小黃狗,第二次又撿起一顆更大的石頭用力猛砸,被繩子綁住的小黃狗嚇得無處可躲,監視器錄下全部的畫面。
 蘇姓飼主看到狗驚嚇又嚴重受傷,非常心疼,他說,小黃狗平常白天在外面看管倉庫,當天還有用繩子綁著,就算對著人吠也不具威脅,台鐵員工行徑太過惡劣,因而將虐狗影片貼上網,獲得愛狗人士聲援。
 黃崇憲表示,站區依規定不得養狗,而且當時也是被嚇到,基於自保才會拿石頭丟狗;台東縣動物防疫所所長吳子和表示,雙方都有錯已予以警告。

擲石丟狗全都錄 台鐵工會理事:遭陷害(2012年12月17日15:24  蘋果日報)
1名蘇姓男子承租台鐵台東站倉庫,日前拍下台鐵台東工會1名黃姓常務理事,涉擲石砸狗。黃男今天上午表示,蘇男在租賃倉庫後方私搭停車棚,工會要求拆除違建,前往勘查時還遭黃狗衝出意圖攻擊,驚嚇之餘才會拿石塊反擊。
黃男說,承認自己擲石丟狗不對,願意道歉,強調是蘇男要求保留停車棚未果,認為遭刻意陷害;再者,車站不能養狗,已有旅客投訴被嚇到。
蘇男強調,事後才知車棚要被拆;另,不能養狗,也是之後去動物防疫所檢舉黃男虐狗才知。

不滿狗吠 台鐵工會幹部竟拿石頭砸傷狗(2012年12月17日 12:11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17/140618.htm

台鐵工會高層拿石砸狗 虐行全錄  黃狗遭虐受傷 陌生人接近超驚慌  扯!虐狗不悔改 反控曾受黃狗攻擊(2012/12/17  台視 劉麟祥 報導 )
http://www.ttv.com.tw/101/12/1011217/10112174520901I.htm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壢簡,747
【裁判日期】 1011121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壢簡字第747號
聲 請 人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周丞淼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 年度偵字第440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周丞淼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違反保護規定致動物死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周丞淼明知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於101 年1 月7 日上午8 時30分許,在桃園縣新屋鄉社子村4 鄰社子23號之住處附近,見鄰居鄧巧玲所飼養之黑色犬隻從圍網縫隙中鑽出,進入到其養鵝之池塘區域,竟基於惡意虐待、傷害動物之犯意,遂持長柄鐮刀(未扣案)砍殺上開犬隻,致使該犬隻當場死亡。嗣因鄧巧玲發覺上開犬隻未返 回,乃在附近尋找,而在池塘圍網處發覺上開犬隻屍體,經向周丞淼詢問後查悉上情乃報警處理。
二、案經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報請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被咬過想報復 狗吠打死牠 莽漢判3月(2012年11月11日 上午05:00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縣男子姜禮煥曾被湯姓鄰居所飼養的土狗咬傷,姜男心生不滿,去年6月間持鐵棍毆打土狗10餘下,土狗在地上奄奄一息,姜男還多補幾棍確認死亡才罷手,新竹地方法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姜男3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有竊盜前科的男子姜禮煥去年6月13日行經新竹縣寶山鄉湯姓鄰居屋前時,被湯男所飼養的黑色土狗追趕並咬傷,姜男心生不滿,於是在7月31日下午,拿著3公分粗、150公分長的鐵管,把土狗毆打一頓,中間還停下來查看土狗是否還有氣息,接著又多補了幾棍,確認土狗死了才罷手離開。

監視器顯示未受攻擊
姜禮煥到案後坦承有持鐵棍打狗,但他辯稱是因為被狗攻擊,他是出於自衛才拿鐵棍驅趕狗,但沒想到狗死亡。不過法官從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土狗有鐵鍊拴著,當時雖然有吠叫,但被告並沒有遭受攻擊的情形,卻直接拿鐵棍毆打土狗直到死亡,因此認為被告惡意虐待、傷害土狗致死,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簡上,61
【裁判日期】 1011102
【裁判案由】 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簡上字第6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姜禮煥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不服本院竹東簡易庭100年度竹東簡字第271號中華民國100 年12月30日第一審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100 年度偵字第7896號),提起上訴,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連環13掌虐狗 女嗆「打自己的狗不行嗎?」(2012年11月05日15:39
上月26日晚間1名年約50多歲的婦人搭乘公車時,突然毆打手中的白色小狗,有乘客看不下去出面制止,婦人竟回嗆:「我打我的狗有你的事嗎?我養的我打他不行嗎?」隨即如示範般不斷毆打小狗讓給所有乘客觀看,全程被民眾拍下PO網。
網友將這段名為「直擊狂婦虐狗真實案件」PO在知名影音網站上,民眾指當晚婦人搭乘台北市46號公車,最後在永吉路的「興雅國小」下車,呼籲熱心網友人肉搜索,救救可憐的小狗。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05/150454/


婦狂打狗被控虐待 市府說管教(自由時報-2012年11月05日 上午05: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有民眾將在公車上拍攝到的婦人虐狗影片放在YouTube,被網友群起公幹「不是人」、「爛人渣」,但北市動物保護處卻表示,婦人未導致狗狗「成傷」,所以不構成虐犬行為,並無違反動保法,唯一不對的是管教過當。
 同車乘客PO網 網友罵不是人
十月二十六日晚間民眾在四十六路公車上,拍到一名婦女狂打身上小狗數次,遭到同車女乘客制止,更咆哮抓狂不斷地猛打狗,且一直對該名女乘客碎碎唸著「我打我的狗有你的事嗎?」「我的狗是我養的,打牠不行嗎?」並詢問公車駕駛「我打你的狗我對不起你,我打我的狗有事嗎?」之後又連續打了狗狗好幾下,拍聲響亮大力,將影片PO上網的網友協請大家幫忙通報動保協會,救救這隻可憐小狗。
動保處:看不出有成傷證據
對此,北市動保處處長嚴一峰表示,從影片中看不出婦人有導致狗狗「成傷」的虐待證據,因此未違反動保法,而且她是抱在手上打,過程中也完全沒聽到狗狗的哀嚎或害怕躲到角落行為,依舊窩在婦人肩上,「除非婦人主動投案,並出示驗傷報告,才有可能被處罰。」嚴一峰認為,婦人行為應屬管教不當,甚至激怒乘客,呼籲大家這是千萬不要學習的範例,同時讚賞女乘客當下跳出來制止的勇敢行為。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黃慶榮也認同動保處看法,不認為婦人是虐犬,「因為小狗是婦人抱在懷裡、靠在肩膀上,狗狗應該是不乖想要掙脫,婦人是在教育她的狗,並不構成虐犬條件。」不過他也提醒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應將寵物裝在寵物箱,避免寵物亂跑亂跳。影片網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kOSbpbaLh4


去年剛出獄 男打死流浪狗遭檢求重刑(2012.08.01 02:46 am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有毒品前科的男子姚安榮持棍棒打死出生僅數月的流浪狗,並棄置在路旁,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惡意傷害、虐待動物致死罪起訴。姚去年4月才因毒品案出獄,5年內再犯,檢方向法院請求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姚安榮(30歲)3月3日上午,在住家前拿木條毆打一隻黑色小土狗的頭部,接著棄置在路旁一輛郵務車下,當天流浪犬就因傷重不致死亡。
鄰居李姓男子指出,當時看到姚正在虐打流浪狗,曾告誡對方不能這樣,否則狗會被打死;對方後來也答應要將狗送醫,沒想到後來看到的卻是狗的屍體。
姚安榮承認犯行,並稱當時流浪犬有咬他,氣急之下才出手毆打。檢方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發現監視器中姚不斷毆打流浪犬,棄置在車下後,流浪犬已奄奄一息,最後因傷重而死亡,認定姚觸法。
一名檢察官表示,虐待動物的情形時有所聞,但比較少聽到因此被起訴的案例,報案的民眾也算路見不平,相當熱心;這件案例可提醒民眾要愛護動物的生命。
【2012/08/01 聯合報】@ http://udn.com/



 把狗當足球踢 全都錄挨罰1.5萬(2012/06/23 12:00 華視 邱韻如 王嘉鴻 張益鈞 報導 台北縣報導) 在新北市有個蔡姓男子非常誇張,居然把小狗當成足球踢,整個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來,結果被開罰了一萬五千元。同樣在花蓮,有個婦人她經常在酒後虐狗,後來有鄰居看不下去,向動保所檢舉她。  騎樓下的小黑狗正在休息,很慵懶的動也不動,這時戴著安全帽的蔡姓男子,出現在騎樓,伸頭探了探,確定附近沒有人,蔡姓男子先是後退,然後助跑後一腳把小黑狗踢的老遠。再看一次,小黑狗消失在騎樓,什麼也沒做,卻被蔡姓男子當成足球踢,過程被監視器拍下來,虐待動物被動保處開罰一萬五千元,但他說平時打臨工,一天賺一千五,這下被罰,十天工錢也飛了,蔡姓男子後悔莫及。  同樣可能也會後悔的,是這名婦人拿著掃把,猛打自家的小黑狗,悽慘的狗叫聲,半夜卻幾乎天天上演,鄰居看不下去,也無法忍受小狗如此被凌虐,拍下畫面向動防所檢舉,婦人先生喊冤說,太太只是喝醉酒,只是狗叫聲淒厲確認虐狗事實後,動防所將會開罰,要還給動物安全的生存環境。http://news.cts.com.tw


同樣是踢狗,有人在電視教人怎麼 "碰" 狗,台灣一位丟了工作,還開記者會道歉,一位罰1.5萬,電視 "碰" 狗的人,狗也是飛出去,只不過有牽繩拉著,無法飛很遠,明顯有彈起來,同樣有唉叫;小黑還活著,可以逃走,看起來沒事啊~對吧~(反諷)

冰淇琳 says:剛剛出去散步時~突然看到有ㄧ個人在踢狗~於是我大聲ㄉ說~你幹嗎欺負狗狗。。結果。(2012-2-20 09:03PM)
他竟然說~你要養嗎? 我說你自己ㄉ狗幹嗎欺負他
他轉頭就走
然後过ㄌ幾分鐘~跑回來跟我大呼小叫~還對我罵髒話~
說~你自己ㄉ小孩你不能打他嗎
wtf
我問他~你叫甚麼名字.住這嗎? 他只一直罵..我拳頭忍不住想給他飛揍出去.
媽ㄉ!爛主人。(上文:冰淇琳 says)
Sunny says:下次再遇到就直接報警+動保協會
冰淇琳 says:我剛剛本想打電話給動保協會~但沒手機在身上~ 也不知道協會ㄉ電話。 他整各人貼在我臉很近~一直罵我髒話~ 但我非常鎮定ㄉ回他~他可能有點怕哈哈
Sunny shares: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
冰淇琳 says:也可以打1999ㄉ樣子
冰淇琳 says:對阿~他狗狗ㄉ腳好像不大好~應該是老狗~但他硬要狗狗跟上他走路ㄉ節奏~狗狗看來是因為腳痛到受不了~整個躺在地上休息~但他一職堆他罵他要他站起來。
冰淇琳 says:狗狗看來很害怕~因為耳朵都收起來~尾巴也夾起來~哀~我好心疼那狗狗
羊阿咩 says:這種都是俗辣,自己有點不如意,就拿沒有反擊能力的小動物出氣!
冰淇琳 says:真ㄉ嗎?? 110可以喔??
冰淇琳 says:對阿~自己ㄉ狗還這樣~
羊阿咩 says:我記得上次有人遇到類似這樣的事情,直接就衝去找警察處理。雖然警察不是動保警察,但是應該可以處理的!而且其實像這情況,如果萬一對方有類似對你不利的舉動,你找警察給他看也是保護自己喔!
冰淇琳 says:還好啦~ 我朋友有在旁邊~只是我很不爽他對自己ㄉ狗不好~還對我罵髒話~講那些甚麼屁話
http://www.plurk.com/p/fnnlrd (最後的回應是4個月前。 以上是部份文章)

ours:隔空罵了踢狗的人,他竟然還嗆我說:狗對你吠你不會踢牠嗎?我就是不會啊!(2011-11-23 12:21AM)
ours:我只有很憤怒的跟他說越踢狗會越兇。而且因為我跟朋友剛好在假裝港仔說話,所以就用香港腔的國語罵他:真是個白癡啊~。其實我也只是很大聲的跟朋友說他幹嘛踢狗,他就回嗆我。罵完之後我也很怕被打,因為他人高馬大。
ted:我應該會直接說踢什麼狗啊(最近很易怒)
http://www.plurk.com/p/esfygi (最後的回應是7個月前。 以上是部份文章)


狗主人在自己家門口踢自己的狗側面,狗有唉嚎;狗還活著,可以走進家裏
狠心狗主狠踢狗腹(PhoenixWang1001 於 2011-04-25 上傳
狗主之前放任狗於中庭大小便,經檢舉後現在會清理了,但疑似遷怒於狗,此日狠狠踢了狗一記,狗痛苦哀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9VG6A7MgiU

小狗被路人踹 !!
發問者: 匿名
解決時間:2012-03-22 20:13:03
星期二中午時帶我的狗狗(小貴賓)去台大散步
結果她不肯走就坐在地上
我在前面看她
這時從狗狗後面走來一個女的 居然抬起腿踹她~
我馬上衝過去把狗抱起來 追問她為何踹我的小狗
她不理我 我繼續追她
她才說 '怕被狗咬"!......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030805328#ooa_hash

你的人小孩有良好家教嗎?欺侮弱小還在裝傻!其中一個故事,小孩喘狗,後來就踹人!一堆狗都被人小孩踢或驚嚇。
如此沒家教的小孩, 和沒在教的母親  
作者:貓眼   時間:2011-05-18 23:49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3502539&bid=6&r=63&page=1
只有 Cesar Millan可以踢狗,其他人都不可以?人小孩也不會很大力啊~人小孩什麼都不懂~狗咬要人.....猜得出來人母會做何解釋。

100-07.
Enchi Chan:之前的導盲犬當街被拉摔的新聞為什麼鬧那麼大,不就是狗不大小便​,因此這成為主人處罰他的理由,為什麼大家就認為導盲犬是被虐,​而不是被訓練,millan的行為和那個當街拉甩扯的主人有什麼不同​嗎?難道只差在millan的狗行為看似有改善,所以他在訓練? 而導盲犬看起來被嚇壞了,依然不肯大小便,所以是被虐待? (星期二 22:02 ·
 Chen Amelie:我曾經看過一個拔拔在踢狗, 我問他為什麼踢他, 拔拔說:狗在大便, 而他沒有帶袋子... (100年7月21日)

字元數 (含空格) 約 8832

法律 - 虐待動物 6

 天空部落格內的文章,一半以上都遺失!😡

天空部落格長時間系統不穩,目前正在整修,以下資料是從 Google頁面庫存 抓出來。

其他判決書 http://blog.xuite.net/ystaichitp/mixeddog



法律 - 虐待動物 6

字數統計 8399

沙鹿簡易庭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5,沙簡,395
【裁判日期】1050822
【裁判案由】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沙簡字第395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NGUYEN HUU CHUNG(中文名:阮有眾,越南國人)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年度偵緝字第94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NGUYEN HUU CHUNG犯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之一之散布違反同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之影像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錄本院論罪科刑法條:動物保護法第27條之1


行為人 指 犯罪行為人。 被告把狗踢死了。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5,簡,1227
【裁判日期】1050729
【裁判案由】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簡字第1227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洪明利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10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犯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違反同法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受傷致死罪,處拘役貳拾日,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之法律適用:
  (一)新舊法比較適用:
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所謂「法律有變更」係指足以影響行為之可罰性範圍及其法律效果。...・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後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違反同法第6條規定故意使動物受傷致死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原認被告上開所為,應構成修正前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2項前段、第1項第3款之罪,容有未洽,已如前述,惟其基本社會事實同一,本院自應審理,並依法變更起訴所引應適用之法條。爰審酌被告自陳: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小康之家庭經濟狀況(參警詢筆錄所載),其不知尊重動物生命權,本應對於鄰人飼養動物善加對待,僅偶爾經過市場即以腳踢犬隻腹部,而傷害該犬隻致死,所為實有不該,兼衡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核情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拘役易科罰金、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台中持棍棒毆狗致死案 不起訴!(2016-12-02 記者 何宜/報導
台中今年8月中發生一起男子持棍棒毆打流浪狗致死的案件,當時全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後,日前檢察官偵查結果出爐為不起訴,理由竟是因為該男子有女兒被該犬咬傷的就醫記錄,所以「情有可原」。台中動物保護處表示,今日已提出行政處分,希望能讓該名男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台中動保處認為,任何一條生命都不該被輕視,現已提出行政處分,朝該男子是否為「過失」虐待動物致死偵辦,至少希望能依違反動保法第6條裁罰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另外也依同法33之1條第1項第4款處分,該男子將來不得飼養寵物、也不能至公立收容所認養。
台灣動物新聞網: http://www.tanews.org.tw/info/11723

黑狗嚇壞愛女  老爸復仇一棒斃命 - 20160811  蘋果日報 - http://mcaf.ee/dfb3ze

圖:http://nmstorage.nextmag.com.tw/photo/2016/08/11/2_1470899790399_619201_ver1.0.jpg

不滿小黑狗嚇壞女兒 爸爸竟打死牠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 http://mcaf.ee/jydbro

死狀慘不忍睹…幼女遭流浪狗攻擊 父持棒洩恨遭控虐狗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http://mcaf.ee/ayodt3


爆料公社新增了 1 張相片和 2 段影片。
社員 韓吉 分享 林少 貼文 在 #爆料公社 發表
事情發生在8月10號 晚上11點
話面中的男子疑似因昨晚女兒,跟狗玩受了傷,今天晚上持棒球棍,趁狗兒在睡覺時,重重的用球棒打了毛孩,我聽到聲音後立即報警,報警後我立即過去關心狗的狀況,那隻狗口吐白沫、鼻子流血、身體彎曲變形、拖糞全身顫抖,這打狗的現行犯,還自稱是第五分局誰的朋友、問警察認不認識?
爆料公社 留言 - http://mcaf.ee/qfdk5z


女兒疑被狗攻擊 男子鋁棒狠打致死 嗆聲「認識警務人員」2016-08-11
http://bepo.ctitv.com.tw/2016/08/110376/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5,簡上,40
【裁判日期】1050726
【裁判案由】違反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簡上字第40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蔡宗諺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余訓格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不服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本院104年度簡字第2891號刑事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104年度營偵字第2038號),提起上訴,被告就被訴犯罪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裁定改行簡式
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蔡宗諺犯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違反同法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受傷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處拘役參拾日,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務,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蔡宗諺於民國104年7月31日下午3時許,在臺南市○○區○○路00號前,因林芳所飼養之紅貴賓犬對其吠叫,而故意持木板揮打該犬隻,致該犬右側眼睛有創傷性急性青光眼,經獸醫師評估後確定無法恢復正常視力而施行右眼球摘除術,喪失重要器官之功能。


自製獵槍原本要打獵,卻因被狗吠叫而打狗。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4,原易,148
【裁判日期】1050607
【裁判案由】動物保護法
【裁判全文】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原易字第148號
公 訴 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楊加富
選任辯護人 吳明益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 
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字第288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丙○○犯非法持有可發射金屬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


請救牠! 非故意傷害貓犬 未必有刑責
2016-06-30 02:44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動保意識雖日漸抬頭,犬貓被撞橫死街頭不時發生,基隆動保所指出,根據去年新修正的動保法,故意或過失致使動物受傷、死亡都可依動保法開罰,但駕駛如非刻意傷害貓犬且屬無法避免,並不違法,呼籲駕駛撞到時要下車查看,或許及時通報處理就能救動物一命。
去年新修正的動保法,加重「故意或過失致使動物受傷」罰金、刑責。凡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或致死者,可處有期徒刑或拘役,並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藉此嚇阻虐待動物者。
動保所長陳瑞濱說,動物車禍案也適用,如查出駕駛過失撞死動物,可開罰1萬5千元,但駕駛多主張犬貓突如其來衝出馬路應變不及撞上,因舉證困難,開罰不易,目前還沒有告發過類似案件。
他表示,很多駕駛撞到狗往往心虛逃逸,棄狗於不顧,本來不一定會死的,也難獲得救援,如依交通規則行駛,就不會有責任,不需要心虛逃跑。
陳瑞濱指出,飼主也要善盡管理之責,曾有一起案子開罰,是因飼主家中養的狗亂跑衝出馬路被撞死,因駕駛依正常車速行駛,也無應注意未注意情事,動保所未罰駕駛,而是處罰飼主1萬5千元。
動保所呼籲駕駛多留意路上有沒有動物,減少撞傷的可能;另外如果帶毛小孩外出,也一定要繫好牽繩,避免發生意外。



【不斷更新】 海陸隊員虐殺小白 出面鞠躬致歉(2016年06月27日23:2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7/895138/


營區犬貓報戶口?軍中擔心反而導致棄養(2016年 06月 30日 聯合影音)
陸 戰隊士兵虐殺流浪狗事件,激起動保團體強烈抗議,行政院隨即召開專案會議,要求國防部妥善處理。國防部因此決定將各營區飼養的犬隻造冊管理,並且接受各地 方政府與動保團體的監督,一旦犬貓死亡失蹤,還要即時申報。對此有基層官兵質疑,未來各營區可能變成「狗村」與「貓村」,民眾不想養了就丟到營區,自然得 要有人照顧;也有人認為,各單位原本還可能收留餵養流浪狗,未來恐怕「見狗就趕」,使牠們的命運更坎坷。
在網路上,立刻有民眾開玩笑,製造出所謂「國軍保護動物小卡」,上面有狗兒的照片、名字、序號、保管人、餵食管制表、洗澡管制表等等,用以諷刺國軍「萬事要表格」的行政作業。
軍 中幹部表示,雖然現在沒有編制上的軍犬,但許多營區為了協助看門等理由,會自行飼養犬隻。這些狗通常能獲得很好的照料,例如特戰傘兵單位每年的山隘行軍訓 練,常有狗兒跟著官兵一路登上合歡山。但軍營往往面積遼闊,常會有流浪犬入侵,有些單位官兵會基於愛心,拿剩飯剩菜餵養牠們。但這些狗仍然不是真正「單位 一員」,沒辦法發揮看門等用途,平常也在營區內外到處遊蕩;例如這次遭虐殺的「小白」,單位原本曾企圖將牠上鍊豢養,但卻數度掙脫逃走。如今若要造冊列 管,一旦死亡失蹤還要呈報,各部隊必定不願負責任,必然設法將牠們全部趕出營區。
也有退伍軍人指出,由於營區面積大,要抓野狗的困難度,比一般街頭高得多,因此即使召來地方政府的捕狗單位,多半也不願配合。甚至部隊長官祭出放榮譽假等方式,但一般士兵也興趣缺缺,因為徒手抓野狗實在太難。
對 於國防部的新政策,多位外交國防委員會的執政黨立委也有所保留:曾經擔任志願役預官的蔡適應憂心,如此一來恐怕反而造成棄養;羅致政說,殘忍虐殺小狗確該 重懲,但定調為偏差個案、移送法辦也就夠了,追究到國防部長與海軍司令,反而把事情搞大。如今國防部規定營區犬隻造冊列管,也有過頭之嫌。  https://video.udn.com/news/517125

動保團體提五大訴求 朱學恒批「天兵訴求」 - 2016-07-01  09:13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mcaf.ee/cyt0zx


國防部愛狗宣導令疑曝光  網友:還好退伍了... - 2016-06-29  20:08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mcaf.ee/cvels4

謝仲新增了 3 張相片。(2016.06.29. 08:56 · 高雄市 ·
「我來說真話」
今天下午帶著品蓉去醫院看診
因為無聊翻了翻報紙,看看時事
不意外的看到海陸士兵虐狗新聞
認識我的都知道我本身非常愛狗
所以我也極力譴責虐狗的士官兵
但,直到我看到了一幕
「動保團體五大訴求」
我!真!的!極!度!不!滿!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346300352052051&id=100000162974215

謝仲,曾經是職業軍人。

如果你只有一堂課的時間,你想要如何對軍方宣導動物保護的概念?  2016-06-29 21:15:19  顏聖紘  -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492/1795684

陳玉敏:層出不窮的虐待動物問題,教育部在哪裡? - 2016/06/30 獨立評論@天下 - 天下雜誌 -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91/article/4478



不合法,部份犬隻照顧不當。 照顧不當,非惡意虐待。

Taiwan SPCA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新增了 6 張相片。(2016.06.21. 10:30)
台灣SPCA 新聞快遞 2016.06.21
[又見非法繁殖場 數十隻柴犬疑似銷售中國市場!]
Taiwan SPCA (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日前發現新竹市香山區一家「日本柴犬專門-臺灣高峰莊」犬舍,長期進行非法繁殖犬隻以販賣營利。通知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 疫所後,防疫所人員於六月二十日前往現場,清點非法繁殖且販賣之柴犬總計六十二隻。該蔡姓男子因無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而私自進行繁殖及販賣犬隻之行為,將依 動保法裁罰十萬到三百萬元罰鍰。現場犬隻已由新竹市動保所造冊列管並進行後續調查作業、醫療評估及送養程序。

Julieann Chan: 真的別聽到是柴犬就急著喊要領養。 我就是柴犬的飼主,養了15年了,柴犬是非常有個性的犬種,愛自由,又自我,而且有些行為非常的難預測,所以我認識很多人養了沒多久就覺得沒辦法掌握牠們 的行為而喊不養了!!不誇張,最快的三天就受不了了!!所以拜托別急著喊要領養,請先做好所有的準備再決定!!(2016.06.21. 20:17)
Nash Liu: 柴真的很有個性,也是獸醫不想碰的犬種之一,前一刻好好的,下一秒回頭啃下去!用哄丶用騙都沒用~太聰明!
鄭小婷: 真的,我才養不到兩年,非常受不了她的脾氣與個性,氣歸氣,我跟我老公還是很愛她,當成自己女兒一樣疼,未來也一樣!
Tse Chung Hang: 我自己也是柴犬主,的確柴犬是非常非常可愛,但是領養還是最好不要選品種吧,畢竟很多狗狗都需要我們,而且眼緣這東西説不準的,最重要還是要善待家裹的新成員吧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spca/?fref=nf


非法繁殖場柴犬送養 引發柴友反彈(2016-06-24
。。。。。 去年,TSPCA以嚴謹的條件,送養北投非法繁殖場的308隻品種犬,當時還因領養手續過於繁複而引起反彈,登上媒體版面,但該案中送養的308隻狗中,只有15隻被退養,退養率約為5%。TSPCA後續也協助這15隻狗,迅速找到更合適的新家庭。。。。。。
http://www.tanews.org.tw/info/10716


台灣的管理已經很寬鬆了。 動保法每年都在修法,飼養者不自律,說不定以後就會變這樣,觸犯什麼法律,一條一條算。 
10幾年來,台灣對繁殖業的管理原地踏步。 繁殖業沒被查緝,就一直不改變,反正政府不會管。


囤狗276 隻 面對552項控訴(2016-06-24 特約編譯  何昱文/譯寫)
美國紐澤西州...。夏琳(Charlene)和約瑟夫·漢爵克(Joseph Handrik)夫婦,依276項虐待動物的罪名被起訴,罪名是給動物不人道的生活條件,另外276項罪名主要是未能適當照顧他們的狗狗。所有的指控都是個人行為不檢的罪行。...。
蒙默思郡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臨時總裁羅斯•立希查(Ross Licitra)說,他的組織和檢察官,將以個人行為不檢的虐待動物罪名起訴,而不是以公訴的罪名起訴,理由是從這對夫妻家裡獲救出來的狗,儘管生活條件惡劣及受到嚴重的忽視,但都還相當健康。...。
http://www.tanews.org.tw/info/10691


cwscavalier (cws)
dog
Re: [新聞] 62隻超萌柴犬淪落集中營 竹市府開放認養
Wed Jun 22 22:44:40 2016
看到這則新聞,想要分享我認養的經驗。
關於認養,我想說的是辦理認養的單位非常重要, 認養的程序和認養的標準也非常重要, 至少可以篩選一些不太適合飼養的飼主。 像我認養努努的認養會是由 Taiwan SPCA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所舉辦, 其認養程序非常繁複。
全文:https://www.ptt.cc/bbs/dog/M.1466606682.A.F98.html



只想到柴犬舍要就地合法,那之前被抓的怎麼算?又把合法的業者放在哪裡? 把合法業者當傻子? 你們只想到你要、你就是要、不會去管別人、你們寧可破壞體制與法律,就是要期望達到目的,這種事也做得出來; 沒有人阻止你合法登記。


動物保護法  中華民國90年01月02日
第二十二條 (以寵物繁殖、買賣為營利者應先申請許可)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前項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申請許可之程序與期限、廢止、註銷許可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96年12月14日 修正。應具備之條件、程序。
第四章之一 寵物繁殖買賣業管理
第二十二條 (以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為營利者應先申請許可)...第一項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之許可證有效期間,以三年為限。 ...。
第二十二條 之一 (定期查核及評鑑)
第二十二條 之二 (特定寵物來源)

民國99、104年再修法,105年修第25-1條。

動物保護法 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
第 四 章之一 寵物繁殖買賣寄養及食品業者之管理
第 22 條: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許可期間,以三年為限。
全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M0060027&LCNOS=++22+++&LCC=2

第 25-1 條: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前項供繁殖、買賣或寄養之特定寵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之。

合法繁殖場644家 生產狗隻知多少?(2014-07-02)http://www.tanews.org.tw/info/5289
寵物買賣或寄養場所及其主要設施設置基準表
特定寵物繁殖之限制規定

台灣已經管理鬆散了,還要法外開恩,太超過了吧。
早知道會有這一天,被查到;不是應該沒事。 
15年前的確有〔限期令其改善〕這一句; 好運用完了,民國105年就沒了; 中間這麼多年,你們可以自己改善。



攜帶三節式鐵質伸縮棍 (甩棍),為「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所列警棍之鋼(鐵)質伸縮警棍。 未經許可,不能攜帶。 沒有拿出來甩,被查到也不行。
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8款 規定:第 63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實際罰 5000元台幣。


控室友打斷愛犬腿 陪醫藥費仍被告(2016年 01月 17日 聯合新聞網)
高雄市李姓飼主控告同居的李姓室友涉嫌持愛的小手打斷她飼養寵物的右腿,室友雖願補償1萬元醫藥費,且代墊房租、押金36000元以及後續的醫療費用,但飼主仍認為室友態度不佳,堅持提告刑法的毀損罪,雄檢偵結,認定李姓室友沒有犯意,處分不起訴。
24歲李女指控共同承租公寓的李姓室友涉嫌在去年9月間,以「愛的小手」揮打她飼養的瑪爾濟斯犬屁股約4下,造成寵物右後腿骨折。
李 姓室友不否認曾持愛的小手打小狗,但只因小狗在門外哀嚎、狂吠,影響睡眠才會教訓小狗。李姓室友念及兩人是高中同學,感情要好,承諾負擔1萬8000元醫 藥費,且已先支付李姓飼主1萬元,還幫飼主代墊四個月房租、兩個月押金共36000元,未料飼主認為室友態度不好,堅持提出毀損告訴,要讓室友遭到刑事處 分。
雄檢偵結,認定李姓室友願意顧及雙方情誼,願意負擔手術費,且飼主反悔協議後,室友仍願意負擔小狗事後的診療費用,若室友預見打傷小狗可能 損 及雙方感情、負擔醫藥費,室友應不會做出打狗的行為,認定室友沒有「故意」打斷小狗右腿的犯意,與刑法毀損的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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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判決書

法律新聞,原本貼於 blog.yam.com/animalsworld,但是,Yam部落格故障頻繁,所以再轉貼。
2017
4Yam部落格已恢復,但部份資料遺失,救不回來; 版面更新進度非常緩慢,舊部落格當成倉庫。 我猜想 Yam沒有心經營部落格。
 
網站上公告的判決書,可以公開,會上網的人都看得到;不公開的,我也看不到。 如果你是當事人,拿到判決書紙本,不可以公開個人資料!

舊部落格的法律新聞,轉到 我愛米克斯 http://blog.xuite.net/ystaichitp/mixeddog
應該沒有完全搬家。 

要自己搬,Yam沒有提供任何轉換工具; 相片竟然要我一張、一張按滑鼠右鍵另存圖檔,就像教小學生那樣,還好,上傳之前應該都有存檔。



打死黑貴賓「尾椎斷裂」 醉男友入監2月不准易科罰金 (ETtoday 新聞雲 - 2016年12月29日 07:01) http://mcaf.ee/2rjesk
不尊重生命 暴怒殺狗入監2個月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6-12-29)  http://mcaf.ee/prci5s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5 年 簡 字 002788 號 105/05/2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5 年 簡上 字 000519 號 105/07/06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5,聲,5373 (7K) 1051221 聲明異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105,聲,5373
【裁判日期】1051221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裁判全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5373號
聲明異議人 
即受 刑 人 潘子凡
上列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對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之執行指揮命令(105年度執字第12249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明異議駁回。






2017/106年2月16日 yam天空部落格,仍然無法開啟網頁、就算可以登入,卻無法使用。 遙遙無期~























1051229 還沒修好。 一年當機很多次。 即然 Yam天空部落格 當機→維修→當機→維修~不尊重使用者,公開 Yam天空部落格 故障原因沒關係,這不是秘密。
詭異的廣告留言,仍然無解,小尖兵客服部落格也淪陷。

不斷的向「小尖兵客服」通知系統問題:
105.06.28. 小尖兵客服:
「您好~
真的很抱歉~
由於程式架構比較老舊,工程師如果修改程式也要花費大量的時間!
請您再稍後一下,這一兩個月內就要改版完成,改版就不會有此問題,請您見諒~
天空部落小尖兵 ^^」

105.07.21.
小尖兵客服信箱 <blogservice@talk2yam.com>
「您好~
這些垃圾留言有使用多種方式匯入,其中一種就是正常的留言管道(就是關閉留言功能),另外一種就是利用程式到特定留言位置匯入!
特定的留言位置如果工程師把他關起來,連一般正常的留言要留言也留不進來,目前僅能請您先自行刪除~
由於目前工程師正在改版中,這一兩個月內即將改版完成,將會有比較有效的防堵方式,請您再稍後一下!
造成您的困擾,非常抱歉~」

105.08.03.
「親愛的天空部落會員,您好:
天空部落即將改版完成!為了更迅速做資料轉移及保障您的使用權益,請重新認證您的e-mail。」
改版在哪??有什麼不同??

105.09.21.
「您好~
改版就會改善此狀況瞜!
因為現在的留言程式和整體架構比較鬆散,這些垃圾留言比較無法有效防堵,改版之後就會有改善~
請您再稍候,這一個月內即將完成改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