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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 星期日
爭取原民狩獵 孔文吉等國民黨立委擋動保法修法
兩法矛盾阻狩獵 原民提修正野保法 (2016-12-07 記者 李娉婷/報導)
台灣動物新聞網:http://www.tanews.org.tw/info/11724
Taiwan SPCA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2016. 12月7日 15:00 ·
【非營利自用的界線為何?模糊不清的修法危及生態平衡】
日前原住民立委孔文吉提案,要求加入
1) 開放原住民於原住民族地區若遇「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傳播疾病或病蟲害者、有妨礙航空安全之虞者、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時,可以無需通報主管機關便獵捕野生保育類動物。
2) 原住民在「非營利、自用」情況下,可以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
但是!到底「非營利、自用」的定義為何,孔文吉委員並沒有提出明確答案,對此委員辦公室認為可在修法通過後再用管理辦法去設定標準,也就是說,這樣一個粗糙、沒有被善加討論的法案就要這樣通過了。
《若讓這樣一個粗糙的法案通過,極可能造成過度濫捕!》
協會贊成建立完善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監控系統,讓我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更能即時符合實際狀況,我們也贊成原住民傳統與野生動物保育達成平衡的重要性,且與大自然共生、永續經營也是原住民文化重要的一個觀念,保育和原住民文化應是互利共生、相輔相成。
若貿然開放非營利、自用的狩獵活動,尤其在定義尚未明確的情況下,將會衍生出許多弊端,例如造成過度濫捕的隱憂、非原住民族(親戚)的參與行為以及保育類動物監控的盲點等。
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已不若過去友善,在生存範圍逐漸縮減的同時,族群數目也因棲地的破壞面臨威脅,若還要在面臨人類的捕獵活動,處境顯得更加淒涼。
野生動物在土地緊縮的台灣生存已非常窘迫,如今面對既不完善也不友善的法規政策,Taiwan SPCA要求立法院各黨團必須以更全觀的角度重新審視法案內容,並正視台灣野生動物生存受到威脅的事實!
相關新聞:http://www.tanews.org.tw/info/11724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行為:獵殺保育類動物、販售保育類動物、走私。
非法獵捕的動物包括:山羌、水鹿、野生山羊、白鼻心、“棕簑貓”(食蟹獴)、食蛇龜....。
獵人私造槍枝使用。
爭取原民狩獵 孔文吉擋動保法修法(2016-11-13 記者 李娉婷/報導 台灣動物新聞網)
國民黨籍立委孔文吉於臉書發文表示,他為了捍衛原住民打獵權益,提出了《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卻因動保團體的遊說施壓,法案被拉下黨團協商,時隔半年多,卻不見民進黨籍的召集委員有任何誠意召開協商,解決原民狩獵問題,反而想儘速通過動保團體所要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
「為求公平」,孔文吉等國民黨籍立委也提出異議,將動保法修正案交付黨團協商,孔文吉強調,他同樣支持動保法禁止虐待動物的條文內容,但原住民獵人權益也應受到同等重視,不能厚此薄彼。
http://www.tanews.org.tw/info/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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